“苹果ID贷”要警惕!

浏览:0 时间:2025-11-10 14:56:07 分类:热点资讯

近日,巫溪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涉及利用苹果ID进行非法放贷的案件,该案依法惩处了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贷款业务,并以超过法定年利率36%的高额利息向他人放贷的违法行为,为高利贷行为再次敲响了法律的警钟。



案情介绍


2023年上半年至2024年3月,被告人黄某、江某在未取得金融部门和监管部门许可的情况下,共同出资创建“日常回租”经营“苹果ID贷”,并雇佣被告人詹某为员工,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平台投放“苹果ID贷”广告,招揽并向持有iPhoneXR以上型号手机的不特定客户提供超过年利率36%的高额利息贷款。


三被告人通过中介平台向有贷款需求的客户添加微信或QQ,指导客户登录三被告人提供的苹果ID账号后,再远程修改账号密码,客户便无法自行退出ID账号,以达到控制客户手机的效果。若未按期还款,会威胁客户若不还款将进行锁机、抹机处理,催收后仍不还款的,则对客户手机进行锁机、抹机处理,致使客户手机无法正常使用。


三被告人累计放贷1485人次,放贷660人,放贷金额190.192万元,放贷违法所得16.803万元。黄某、江某支付给詹某违法所得共计6万元。



裁判结果


庭审中,三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当庭表示认罪悔罪。巫溪法院依法判处:被告人黄某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8.5万元;被告人江某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五年,并处罚金8.5万元;被告人詹某犯非法经营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6.5万元;追缴三被告人违法所得16.803万元,上缴国库,并没收作案工具。


法官说法


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民间资金融通方式,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社会的融资需求。然而,近年来,部分出借资金行为已严重背离民间借贷的本质,演变成为出借人谋取暴利的工具。


为维护国家金融市场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,并有效防范因非法放贷诱发涉黑涉恶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,最高法、最高检、公安部、司法部于2019年7月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明确了对非法放贷行为的定罪处罚依据。根据《意见》的规定,同时符合下列条件,即涉嫌非法经营罪:


1. 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超越批准的范围放贷;


2. 以营利为目的;


3. 两年内向不特定的单位或个人以借款或其它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;


4. 年利率超过36%;


5. 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,或违法所得80万元以上,或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,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;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,或违法所得400万元以上,或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,或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、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。


本案中,三被告人累计放贷对象达660人,已属情节特别严重的行为。


法官提醒



“苹果ID贷”虽能快速解决资金需求,但其除了高额利息与费用,还存在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等诸多高风险特性。在日常生活中如有资金需求,应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诸如银行、信用社等进行贷款,并且在借贷前仔细审核机构是否具有贷款经营许可的资质,否则可能陷入“高利贷”的陷阱。在出借资金时,也应约定合理的利息,避免为自己招来“牢狱之灾”。


文字:杨鑫


编辑:吴国清


初审:张峰


终审:黎勇

上一篇:ID贷逾期被锁定:应对策略与应对方案

下一篇:没有了

复制成功
微信号: QQ:75850310
添加微信好友, 获取更多信息
我知道了
添加微信
微信号: QQ:75850310
添加微信好友, 获取更多信息
一键复制加过了
微信号:QQ:75850310
添加微信

QQ:75850310

点击复制微信号